达州市中级法院
构建反腐倡廉“四不为”机制
一是健全教育机制,筑牢干警“不愿为”。健全教育机制,抓好廉洁勤政教育,建立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肩负的责任,形成抵御腐蚀和诱惑的免疫力,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要重点抓好宗旨观念、廉政自律、职业道德、政治思想和业务文化、纪律作风等6个教育,增强干警“为民服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清正廉洁、树好形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打牢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干警“不能为。从教育、制度、监督、保障四个方面着手,精心构建四种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廉洁。建立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裁判文书制作与审判规范》等规章制度,确保审判质量和公正。建立以动态管理为中心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突出层次管理和动态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廉洁,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建立以规范机关行政秩序为重点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建立以启迪心灵为重点的廉政谈话制度体系,规范类警示提醒谈话,诫勉督导谈话、干部任前谈话、了解情况谈话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干警“不敢为”。强化内部监督,把握三个重点:重点部位。从法院查处违纪违法的情况看,当前容易发生问题是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部门,特别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很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应当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抓重点环节。在立案阶段,重点监督立案、保全等环节,防止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等问题;在审判阶段,重点监督审判过程,防止其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行阶段,重点监督强制措施的采取,财产的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的兑付等环节,防止强制措施的滥用,防止执行人员截留、挪用执行款。抓重点人员。对有过轻微违纪行为、群众信访数量多、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高的审判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监督,该调离审判岗位的及时调离。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干警“不必为”。在从严治警,以学育院,人才兴院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从优待警。一方面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关心干警、爱护干警,千方百计向党委政府汇报,多方筹措,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偏低,提高干警的生活福利待遇,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调动其廉洁办案的积极性,使“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