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汶川地震灾害影响,我市有58.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经济损失达14.9亿元。8日,记者从全市地震灾后毁损农房推进暨社区服务工作会上获悉,灾后房屋重建事关民生,重建资金更应加强监督管理。
据了解,此次地震我市因灾死亡4人,受伤67人,倒塌房屋2819间,严重受损11472间,需恢复重建14291间。在灾后农房重建中,个别地方重建工作缓慢。对此,市委、市政府要求11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年底前让受灾群众全部搬进新居,确保农房建设的总体进度。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地震灾后重建的标准进行分期分段补助,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重建资金要专款专用,安全使用。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或调剂使用重建资金。